一是成立了扬尘污染治理督导队伍,抽调32名骨干人员,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建立办公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召开了两次推进会,对“扬尘污染治理责任标志牌”和“扬尘污染治理标准标志牌”的内容、格式进行了规范,对各类施工工地的考核标准进行了细化、规范和统一。
三是严格实地督查,7月7日和9日,分别对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经开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加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