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22〕3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4月13日前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含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名义制定现行有效的15份(见附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拟继续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拟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反馈我局或通过本站,在“意见征集”栏中提出意见。
联 系 人:李应超 电话:0371-6718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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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拟保留)(失效)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清理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
2022年4月29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程序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意见的通知》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电子邮箱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2年5月30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0条,邮箱意见和建议0条。此次制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主要目的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